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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冷链”食品追溯 确保“舌尖”安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的工作部署,落实《关于在全省推广使用湖南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告》的精神,确保“湘冷链”追溯平台的规范应用,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于5月17日组织召开“湘冷链”推广应用行政约谈暨实操培训会。本次会议特邀湘西州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安全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区市场监管分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监管负责人、监管人员及园区冷链食品生产销售单位代表共20余人参会。

“湖南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是由省市场监管局建设的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2021年元月上线运行并提供多种登陆方式,4月6日在全省推广使用。5月1日起(含当日)将“湘冷链”追溯品种由原来的畜禽肉、水产品品种拓展到冷冻冷藏水果、冷冻乳制品等进口冷链食品品种。

约谈现场

州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科科长张明军就高新区“湘冷链”系统使用存在注册率不高、赋码扫码率不高的问题约谈了园区冷链食品生产销售单位。他要求,各单位要站在保障人民食品安全、生命健康的高度,积极有效推广使用“湘冷链”系统。要做到人员参训100%、冷链食品上线率100%、平台使用率100%。要确保5月30日前全部按要求正常使用“湘冷链”系统。各冷链食品生产销售单位参会代表均表态,将严格按照工作要求,针对问题积极整改,确保5月30日前落实到位。

培训现场

在“湘冷链”系统业务中,州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经营监管科副科长张忠平从系统的登录方式、冷链食品报备、扫码入库、库存调整、扫码出库等方面,全面讲解了“湘冷链”的操作方法,并就监管人员如何运用“湘冷链”追溯系统进行监管作了详细说明。通过培训,增强了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法规意识,进一步巩固了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基础工作。

会议强调,要落实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责任,坚决做到“四个不得”,即:没有检验检疫证明,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核酸检测合格报告,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消毒证明,不得上市销售;没有产品追朔信息,不得上市销售。并号召大家同心同向同力,确保“湘冷链”追溯系统有效高效运转,共同筑牢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大堤,坚决守护园区群众的食品、生命健康安全。


来源:区市场监管分局

作者:许云飞 田懿

编辑:胡大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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