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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湘西经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招生管理做好消除大班额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45号)、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州教体通〔2019〕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湘西经开区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湘西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戴晓军任组长,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副调研员黎先哲任副组长,党群工作部、监察局、经济发展局、文教卫体局等部门负责人和州民族中学经开区分校(溶江中学)、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附属小学经开区校区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教卫体局,秦晓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协调与统筹管理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文教卫体局负责招生组织工作;各学校相应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协助文教卫体局开展招生工作;监察局负责招生工作监督,维护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根据户籍所在地到划定的片区学校就近入学。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完善录取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学校招生公示工作,做到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招生办法、录取结果“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家长按照本方案入学要求,填写相关入学信息。各学校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指导、协助学生及家长做好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工作。对学生户籍、监护人房屋产权、政策性照顾材料等信息,统一提交相关职能部门联合验审,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2019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户房一致”优先原则,在湘西经开区(吉凤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划定学区内按下列(一)至(六)批次排序注册入学。当上一批次学生录取后有剩余学位,启动招收下一批次学生的程序;当报名学生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采用电脑派位(摇号)的方式招生,招满为止。

(一)本人户籍在吉凤街道辖区内(属湾溪派出所管辖)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

(二)入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员工的适龄儿童(少年)。员工应是2019年3月11日前进入相关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且至报名时仍在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以相关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为准)。

(三)竿子坪村、廖家冲村、金坪村、兴田村属湘西经开区征地拆迁户(以湘西经开区征地拆迁办审核为准),愿意就读经开区辖区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湘西经开区(吉凤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购买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以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以湘西经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确认为准)为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少年),房产登记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

(五)在湘西经开区辖区内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适龄儿童(少年),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

(六)在湘西经开区(吉凤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有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居住证登记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

四、招生计划

严格控制班额容量,起始年级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附属小学经开区校区一年级计划招生405人;州民族中学经开区分校(溶江中学)七年级计划辖区内招生520人。学生报名入学后,由学校统一到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5月15日至6月9日,吉凤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各学校要开展2019年秋季招生宣传相关工作,学校要通过校内告示栏、网站、微信等方式公布本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和地点、需携带材料、招生录取办法等招生信息。

(二)报名审核。2019年6月10日至17日按批次分时段到吉凤街道办事处3楼会议室报名审核。所需资料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1.6月10日—6月11日

本人户籍在吉凤街道辖区内(属湾溪派出所管辖)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的资料: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6月12日—6月13日

(1)入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员工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的资料: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②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入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入职证明或劳动合同;③入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2019年3月—5月)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

(2)竿子坪村、廖家冲村、金坪村、兴田村属湘西经开区征地拆迁户,愿意就读经开区辖区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的资料: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②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被湘西经开区征地拆迁的证明(以湘西经开区征地拆迁办提供为准);③湘西经开区征地拆迁办征地登记表或房屋拆迁协议复印件。

3.6月14日—6月15日

以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为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的资料: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②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正在办理的,提交购房合同和房屋预告登记证;房产证抵押在银行属按揭性质的,提交由经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认定盖章的产权证复印件)。

4.6月16日—6月17日

(1)在湘西经开区辖区内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的资料: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②湘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登记的工商营业执照。

(2)以湘西经开区(吉凤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居住证为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的资料: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②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辖区内居住证。

(三)公示录取。6月25日前,公示预录取结果,公示期3天。家长可登录湘西经开区和学校相关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学校于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六、招生纪律

(一)严把关口。相关责任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按照《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州教体通〔2018〕51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州教体通〔2019〕40号)和本通知的相关要求进行招生工作。

(二)严肃纪律。文教卫体局、监察局等责任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检查和监督。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确保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对违规招收新生和插班生的,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审核。对在入学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七、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附属小学经开区校区:0743-8257759。

州民族中学经开区分校(溶江中学):0743-8233365。

(二)监督电话

文教卫体局:0743-8532891。

监察局:0743-8691233。

八、州幼儿园湘西经开区分园参照本方案执行。

九、本方案由区文教卫体局负责解释。


来源:湘西经开区文教卫体局

作者:湘西经开区文教卫体局

编辑:胡大湘

本文链接:https://xxjkq.rednet.cn/content/2019/05/15/55156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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