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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申报“简并” 惠企便民“加力”

日前,从湘西高新区税务局获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统一部署,6月1日起将全面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进一步简化报送资料、减少申报次数、缩短办税时间。这是税务部门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又一项落地的便民服务举措。

财产和行为税是现有税种中财产类和行为类税种的统称。财产和行为税实行合并申报,“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涉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10个税种。

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将会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一是流程更简化。以上10个税种“税源信息采集前置、一表申报”,加强数据统筹运用,解决原有入口多、表单多、数据重复采集等问题。

二是填报更简约。新申报表经梳理整合,通过利用部门共享数据和其他征管环节数据,可实现已有数据自动预填,不仅减轻了填报负担,而且降低了申报差错。

三是质效更优化。合并申报利用信息化手段,多税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实现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有针对性地落实上述税种有关优惠政策,有效避免漏报、错报。

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全部税种,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当期税种,不同纳税期限的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在纳税人需要更正申报信息时,合并申报同样支持单一税种更正,更加方便便捷。

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相关事宜。另外,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不会对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带来影响,不动产登记办税有关申报表单仍可继续使用。


来源:区税务局

编辑:胡大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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