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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经开区开展“四抓、四查、四落实”大督查 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近日,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让农民工拿到应获得的劳动报酬,湘西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对辖区在建工地开展“四抓”“四查”“四落实”大督查活动。

检查翰林世家项目部“三制一金”相关资料

四抓。一抓好宣传,以召开会议,新闻报道,上工地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二抓好工地合同管理,看合同是否约定工程款的计量周期,工资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拨付周期,是否约定民工按月支付。三抓好协调,要求每个项目,成立民工工资协调班子,把建设方,施工方,劳务方,施工班组长的联系花名册上墙公布,让农民工易找好投诉,畅通民工维权的协调机制。四抓好欠薪预警,要求银行和总承包单位每月及时上报发放民工工资情况,对发现资金未按约定拨付的及时预警。

给施工人员发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手册

四查。一查项目工地的实名制管理。二查项目工地的是否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三查项目工地是否实行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四查项目工地是否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随机询问现场施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

四落实。一落实项目工地的实名制。凡未与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观场等。二落实项目工地劳资专管员,要求每个工地落实一名劳资专管员,按规定每月按时上报项目工地的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三是落实项目工地按月足额支付民工工资。四是落实欠薪预警机制,对没按月拨付民工工资的,发现资金未按约定拨付等情况及时通知施工总承包单位纳入欠薪系统。

主动联系华融湘江银行为民工现场办理银行卡

对督查检查出现的问题,未落实实名制的,未落实按月足额支付等。社会事务局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2万以上10万以下的处罚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来源:湘西经开区社会事务局

作者:文金华

编辑:胡大湘

本文链接:https://xxjkq.rednet.cn/content/2020/03/16/68639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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